回答: 在深圳租赁写字楼,如果没有事先双方约定好修改合同,业主擅自频道更换合同是违约的,需要赔偿租户的损失。
回答: 在租赁写字楼后,业主频繁更换合同,如果合同的主体内、签约条件、相关负责人等未变,不属于违约行为,如果有任意改动跟之前合同意思不一致的是违约行为,可以去相关部门走法律程序。
回答: 在深圳租赁写字楼,业主频繁更换合同是违约行为,合同签订了就不应该随意更改了,这样就失去合同的意义。
回答: 只要承租方尚未签字加盖指模就不算违法,属于个人失信行为。但是以签订好的合同业主没征求承租方同意的情况下还频繁更换合同条款则视为违法,可通过当地法院起诉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