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深圳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提取步骤如下:
1、购房提取
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
2、建造翻建大修本地房
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3、大病提取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4、租房提取
深圳市内无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
回答: 深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深圳市外有房;
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开具时间为两年以内。
注意:只能提取一次。家庭名下仅一套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家庭名下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的六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办理流程
职工预约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可在深圳查查吧对话框,发送【公积金提取】,查询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网点。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
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注意:如果不能提供房产证,可提供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办理提取。职工可向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备案。
回答: 深圳公积金是可以提前的,如果想异地购房可以用深圳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非就业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通过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支持异地贷款。如果支持,职工可到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