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百科

经济适用房土地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吗

2023-04-06 17:21:0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禁止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取得土地后,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房:了解政府定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禁止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取得土地后,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经济适用房:了解政府定义的经济住房

1、适用性是指在房屋建筑标准上不得削减或降低,以达到一定使用效果。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也是国家做出的政策安排,另一种以租用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2、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经批准由地方政府划拨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按照保微利的原则定价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特点的商品住宅。

3、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则是强调住房如何使用,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1、申请者具有本市居民身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之间存在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已婚的申请人必须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也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并未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或建房用地,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居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也在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的连续两年里,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资产超限警示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