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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出来

2023-11-10 16:34:28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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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1.黑龙江公积金怎么提取
2.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黑龙江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深圳 市 公积金提取 可以通过登录 广东 政务服务网申请,也可以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当劳动者退休时,个人帐户内尚未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 ,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关于“深圳市 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网上办理流程 1、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理:申请人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申请人未临柜创建档案,不予受理。 3、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定:符合法定条件、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二)线下办理流程 1、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式规范、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定:符合法定条件、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二、圳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深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建造、修、修住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建、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的费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黑龙江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手续;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提取的条件规定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办法:进入APP首页,点击便民服务;进入便民服务页面,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提取;进入提取页面,点击离职提取。

2、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取等情况。

二、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2、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