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竣工验收流程是什么
1、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提交。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的名单进行书面通知,以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汇报有关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及在工程建设中诸如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等各方面的履行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实施工程质量实地检查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形成收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经验,经由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面的责任人签字确认。当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通过协商确定需要采取的解决办法,并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商品房交房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移交使用,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包括技术规范、施工质量、进度完成情况等。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通过进场试验报告,验证建筑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要求。
4、有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交付的商品房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反映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这份备案表不仅包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将涵盖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开发商取得这份表格,就能够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完成满足交付要求,购房人可以放心接收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