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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已经出售房屋能否查封

2023-04-07 15:39: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若开发商已出售房屋,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若开发商已出售房屋,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如果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进行过户登记,第三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房产被法院查封,如何应对?

可以提出异议。

二手房买卖已成为当下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交易形式,但由于买方缺乏法律意识,未能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因此当涉及的房屋在法院受理诉讼前,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时,买方很可能在法律上面临着被查封和冻结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规定,对案外人对已登记的不动产提出的权利争议,应按照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判断。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当买受人就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提出异议,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且权利能够排除执行时,应予以支持。

1、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签订前于法院查封。

2、在法院查封前已合法占有不动产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已按合同的约定支付部分价款,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由于买受人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