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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哪些

2023-04-11 17:21:03
1、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据。2、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出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完成税费

1、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出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完成税费缴纳的契税凭证。

3、对于建造或翻建住房,需要出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房或翻建批准文件,并出示支付费用的凭证。

4、对于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以及支付费用的凭证。

5、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需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家庭收入证明等文件。

7、离休或退休人员需提交本人离休或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等材料。

办理公积金的步骤有哪些?

1、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向当地管理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补交)清册》及《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确定缴交比例,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新开户。

2、至少50字单位在填写好《变更清册》表格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交付审核并进行开户手续。在此过程中,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支付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上月的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户内。之后,根据打印出来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并由个人账户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

3、单位正常缴交公积金的,需在当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在当月15日前须提交《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栏内必须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缴存额存入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