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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办公用房面积规定)

2023-01-30 17:58:53
目录概览:1、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2、办公用房面积规定3、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24、办公室面积标准新规定20225、国有企业办公室面积标准2015

目录概览: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如下:

一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

二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

三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办公面积配置管理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驻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有效保障上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需求。


办公用房面积规定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有规定,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定执行:

1、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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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寒冷地办公用房、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中央机关,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省级机关,正司级不超过30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市级机关正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24平方米。县级机关正职不超过30平方米,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2

国家办公用房标准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7日发布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执行。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

(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1、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2、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办公室面积标准新规定2022

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科级不超过12平方米。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作出了系列明确的规定,包括建筑分类、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装修等。其中,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是核心指标之一,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54平方米,部级副职42平方米,正司(局)级24平方米,副司(局)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局)级30平方米,副厅(局)级24平方米,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正局(处)级24平方米,副局(处)级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9平方米。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平方米,县级副职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


国有企业办公室面积标准2015

按照企业分类,企业办公用房标准制定如下:

一类企业办公用房标准:

1、董事长、党委(组)书记、总经理、监事会主席:35㎡;

2、副董事长、副书记、副经理、监事会副主席、总会计师:25㎡;

3、总经理助理:18㎡;

4、部门负责人:14㎡;

5、其他工作人员:9㎡。

二类企业办公用房标准:

1、董事长、党委(组)书记、总经理、监事会主席:30㎡;

2、副董事长、副书记、副经理、监事会副主席、总会计师:20㎡;

3、总经理助理:16㎡;

4、部门负责人:12㎡;

5、其他工作人员:9㎡。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领导人员由市委管理的企业为一类企业;领导人员由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为二类企业。

扩展资料: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1、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3、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