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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过户有贷款怎么办?房产证已经过户,贷款下不来了。我该怎么办啊?

2023-08-21 17:15:59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按揭办不下来

本文目录

  1. 房产证已经过户,贷款下不来了。我该怎么办啊?
  2. 房子有贷款怎么才能过户给妻子?
  3. 我的房子还在过户,可以同时办理贷款手续吗?

房产证已经过户,贷款下不来了。我该怎么办啊?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zui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房子有贷款怎么才能过户给妻子?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不是按揭,过户是比较简单,这个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民政局的离婚证或是双方协商好的财产处理协议就可以,就可直接去过户,不用去公证。与银行协商方法?

1、借或者贷现金付完银行全部余款和利息再过户,这是zui可行的方案;

2、用女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银行商业按揭款;

3、借一个合法的房产证作担保进行商业贷款还完银行余款和利息取出原来房产证,再去过户。

我的房子还在过户,可以同时办理贷款手续吗?

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从开发商那边买的房子,就需要问问开发商和银行,能不能把房产证更名过户的同时,把贷款也转到你名下

第二,就是有房产证的情况的,把剩余贷款全部还清,然后做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包括,开限购证明,网签,审税交税,过户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