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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_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

2023-11-10 16:34:28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_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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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_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1.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
2.陕西省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
3.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
5.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要三步,下面是步骤

1、strong>点击市民中心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

2、strong>找到陕西省

找到陕西省,点击打开。

3、strong>点击住房公积金

在页面里点击住房公积金。

4、strong>点击公积金提取

登录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

陕西省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买房绝对是一件“压力山大”的事,而住房公积金却能为其减轻部分的压力,不过大部分人却不知道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公积金提取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1)、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位有权查询本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举、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一、西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离休、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女、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建、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性心肌梗塞、中风后遗症、状动脉搭桥术、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一)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二)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三、积金可以自己交吗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提取。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

2、后找到陕西省,点击打开;

3、后在页面里点击住房公积金;

4、后登录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

具体的提取范围为:

一、房消费提取:

1、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

2、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

二、住房消费提取:

1、休、休的;

2、境定居的;

3、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到自然灾害、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7、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期间判处死刑、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主观:

一、西省公积金住房提取条件(一)离休、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女、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建、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性心肌梗塞、中风后遗症、状动脉搭桥术、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另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应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三、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造、建、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申请人在办理网点提交材料。2:省中心对材料进行采集和审核。3:审核通过的办理支付手续。附省直公积金提取地址及办理材料,详情见正文。 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取流程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在省中心柜台或官方自助渠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真实齐全。 点击查看: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地址、西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省中心对提取申请予以受理,并对申请材料采集电子影像后返还原件: 1、请材料信息与个人账户信息一致,真实齐全; 2、合省中心规定的提取范围、额、限及次数; 3、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内容清晰可见、章齐全,未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 三、采集电子影像的业务证明材料,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材料原件。 四、 省中心对受理后可现场审核的提取申请,及时予以审核;对受理后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提出异议时,可提出复议申请,省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终审意见。 五、 对于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省中心予以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卡应为受省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一类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