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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租房

2023-10-23 17:20:36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租房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租房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2.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
3.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4.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为在职职工提供的一项长期住房福利政策,各省各市各地的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提取之前还要满足一定的提取条件才能进行提取。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寸土寸金,有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解决了一大半住房资金的问题。一、上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综上所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申请取现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定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各省各市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都是不相同的,而且在申请提现的时候必须满足一定的取现条件。经过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核之后,带上相关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经历一定的流程之后就能在银行提现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主观:

上海以下情况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出境定居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目前很多买了房子的人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缴纳公积金了,因为他们还不清楚公积金的提取政策,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工作的人,单位给自己交了公积金,也想了解一下当地的购房政策,那么上海公积金是如何提取的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

1、首先登录上海公积金网,在它的首页找到业务指南,点击提取,然后进入支付房屋赁费用页面,就可以查看详细的介绍包括:申请范围、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2、需要填写两张表格,一张是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张是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建议提前在公积金网站下载并填好,这样就不用到现场排队填写,节约时间。

3、拿着提前这些准备好的材料,去各自所在的区办理

二、上海买房的政策有哪些

1、商业贷款政策

①对于首次套房,也就是说在本市没有住房,没有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②已经有了一套房子的,或者是在上海没有住房,但是有商业贷款记录的或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

①购买第一套房,并且之前没有用过公积金的,住房面积大于90平公积金首付比例最低是30%;如果面积小于或者等于90平的话,首付比例是20%。

②已经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就不能再进行贷款了。

以上就是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在上海买房的政策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可以关注本站进行咨询。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类房屋提取条件?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网友常见公积金提取条件解答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提取材料

购房材料

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銆异地购房提取材料銆慭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上海户口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注:购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税完税凭证代替购房发票。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六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提取的金额为个人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租房材料

1、租房提取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表格下载及样表填写说明

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本市购房、异地购房、提前还贷公积金提取流程

租房提取流程

其他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办理网站及办理网点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在下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

2、死亡:住房龚建军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户口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4、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5、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2、申请经济适用房在产证下发之前,已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了。在拿到产证后可以再办理提取,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产证前已经提取部分的金额。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流程一般是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1、购买、装修、建造房屋。2、离退休。3、丧失劳动能力并从原单位离职。4、偿还购房贷款。5、租房,且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20%。提取公积金最常见的形式是购房,因购房请求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交材料包括1、房屋产权证书。2、银行贷款合同。3、契税缴税证明和房款发票或收据。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5、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6、书面的公积金提取申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